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市公路管理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时间:
2017-06-14 11:43:36
阅读次数:
469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从2017613日至8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对市公路管理局开展专项巡察工作。613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市公路管理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康凌香同志作巡察动员,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李鹏飞同志作了讲话,市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仝宇鹏同志代表市公路管理局党委作表态发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公路管理局党委成员、市公路管理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公路管理局党政一把手参加了会议。

 康凌香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此次巡察的对象范围主要是市公路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与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市公路管理局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市公路管理局的下属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市委批准的其他方式等13种工作方式,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同时注意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监督。要求市公路管理局党委要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落实好各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共同努力扎实做好这次巡察工作。

 李鹏飞同志强调,巡察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手段,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是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市公路管理局党委要以本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不断提高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意志坚定讲忠诚,使命光荣讲担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他要求市公路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全力支持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开展工作。一要充分信任支持市委巡察组,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政治体检”。二要认真搞好配合,切实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工作保障。三要对巡察组提出的处理建议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四要加强工作监督,配合巡察组落实好有关纪律要求,并对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帮助市委巡察组依纪依规开展好巡察工作。

仝宇鹏同志表示,市委第三巡察组到市公路管理局开展专项巡察,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公路工作、对公路局党委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这次市委巡察组来我局开展巡察,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政治体检,更是对我局党的建设的综合会诊我们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推动事业全面发展的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

 动员会上还安排了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工作。

     巡察期间,为了加强与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市委第三巡察组设置了值班电话、邮政信箱、举报箱、电子邮箱和信访接待窗口,主要受理反映市公路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其他各类违法问题。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市公路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根据市委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巡察期间开通如下渠道,受理群众举报:

值班电话:17719221205(工作日8:30-12:0015:00-18:30),可接受短信举报;

 邮政信箱:洛阳市委巡察组3号信箱

 电子邮箱:lydsxcz20172@163.com

信访窗口:在巡察组驻地(西工区纱厂路与唐宫路交叉口--亚朵酒店)设置接待窗口,受理反映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问题线索。

另外在巡察组驻地、市公路管理局大门口设置举报箱。